实施主体: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适用范围: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豫政办〔2017〕56号)内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
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豫政办〔2017〕56号)第一条、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对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审批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
3.不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直接提交或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转送的拟建项目核准申请文件(原件三份);
2. 项目申请报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号令)规定的项目应包含招标方案)(原件三件);
3. 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核原件、复印件三份);
4. 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核原件、复印件三份)。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填写在线表单和上传电子化材料完成网上申报(申请人也可到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2.预审:受理人员通过后台系统对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预审,在11个工作日内进行技术审查。如有必要,启动特殊环节进行辅助审查。预审合格进入受理程序,预审结果实时反馈; 3.受理:审批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通过后台系统对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告知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4.窗口核验:决定后,申请人需持纸质材料(和提交的电子材料保持一致)前往办事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人员对纸质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关键要素核查审查后,现场发证或予以办结。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1-67581031/67581032
投诉电话:
0371-67887373
办理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三楼建设项目综合受理区。
网办网址:http://tzls.hazw.gov.cn/。
公交线路指引:
1.乘坐210路、12路、12路区间车、S113到市政务中心站下车。
2.乘坐地铁1号线西流湖站B出站口换乘免费接驳车直达市政务服务大厅。
结果领取方式(可选择):
1.申请人携带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大厅发证窗口领取。
2.免费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