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成立郑州城市管养运营有限公司的请示》(郑公用〔2015〕15号)收悉。为发挥你公司公用事业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市政及环卫业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环卫管理工作改善环卫职工待遇的通知》(郑政文〔2013〕2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你公司成立新公司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公司名称
郑州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安实业公司)。
二、公司性质
民安实业公司为你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注册资本及来源
民安实业公司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由你公司自筹。
四、经营范围
1.道路清扫保洁;
2.园林绿化、河道及路桥养护;
3.公共照明设施、地下管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维护养护。
五、公司的运作及管理
民安实业公司须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由你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等活动进行监管,业务开展情况请及时向我委报告。
民安实业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后,请及时到我委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事宜。
此复。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