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土地使用权人胡振华位于金水区丰庆路63号院园田花园5号楼2单元15层122号的房屋所有权已依法转移给他人,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3之规定,为保障房屋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对登记在以上使用权人名下的郑国用(2013)字第2185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公告注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