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郑政〔2017〕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对中原区伏牛路102号、107号院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予以公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7 年 5 月 1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原分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纪云峰 67718001-8061 67613700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4月25日
权利人 | 使用权 类型 | 土地坐落 | 土地权属性质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备注 |
中原区伏牛路102号、107号院全体业主 | 划拨 | 伏牛路东、中原西路北 | 国有 | 12709.44㎡ | 住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