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17-00912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土地证,注销,公告
  • 2017-07-18
  • 2017-07-31
关于郑国用(2004)字第JS1933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公告

由于土地使用权人叶新生位于金水区经二路2号院3号楼2层201号的房屋所有权已依法转移给他人,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3之规定,为保障房屋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对登记在以上使用权人名下的郑国用(2004)字第JS1933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公告注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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