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06405/2015-00032
  •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 政务,信息公开
  • 2014-08-25
  • 2014-08-25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公开承诺书

为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为煤炭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市纠风办有关向社会公开承诺的规定,市煤炭局制订了“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推行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实行安全监管重心下移,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的法定程序,依法把握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化。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经常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法制和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队伍政策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公正执法、公道办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介绍、引见到位。对当事人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正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实行限时办结制。对提交资料齐全、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限时办理,提高工作效率。

七、主动服务。组织干部职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企业、乡村、社区,为煤矿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政策、技术和科学常识的咨询服务,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服务,帮助排忧解难。

八、依法廉洁行政。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文明管理,高效服务,对影响单位形象和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九、严格追究违诺责任。对干部职工未按规定兑现承诺服务事项或违背承诺并经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十、健全监督举报机制。自觉接受法律、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作出答复。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投诉监督电话:0371-67176800

投诉电子邮箱:zzsmtj@163.com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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