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426/2015-41423
  •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交通,黄标车
  • 2015-08-31
  • 2015-12-29
  • 通知
  • 郑交安〔2015〕275号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现将《郑州市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现将《郑州市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务必于9月11日前将营运黄标车状态统计表及台帐报送至委安全信息处。

联系人:张伟伟    联系电话:67885907

邮箱:zzjtxxc@126.com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        

 

郑州市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

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郑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5〕110号)和全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题会议精神,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快淘汰步伐,确保完成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动全市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高效开展,成立以市交通委主任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委安全信息处、市运管局、修管处、公交公司、交运集团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淘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全信息处。

二、目标任务

积极开展尾气排放抽检工作,督促营运车辆每季度参加1次综合性能检测,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和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营运车辆,一律不予办理道路运输年度审验手续,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对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含转籍、过户车辆),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一律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凡尾气检测不合格、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运营车辆,于10月15日前注销营运手续,配合公安车管部门全面完成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目标任务。

三、方法步骤

(一)任务分解阶段(8月25日-8月31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安排部署,将市公安车管部门提供的47296营运车辆逐一分解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委属相关单位(附件一)。

(二)核查定性阶段(9月1日-9月10日)

根据市公安车管部门提供营运黄标基础数据,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委属相关单位对各自单位淘汰任务数量进行认领,对营运车辆进行核查定性,分有营运手续和营运手续两种类型逐一登记造册(附件三、四),上报委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注销淘汰阶段(9月11日-10月15日)

注销淘汰为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重点阶段,本阶段明确淘汰工作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责任人(附件二)。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郑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5〕110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确保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顺利进行。9月30日前分批在运政网注销所有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含僵尸车),并将注销台账上报市运管局统一登报公示。督促运输企业配合公安车管部门全面完成淘汰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目标任务,做好营运黄标车辆报废和新车置换工作。

市交运集团:制定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计划,对黄标车及老旧车进行再摸排,掌握每台车辆情况,积极配合公安车管部门全面完成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报废目标任务。

市公交公司:制定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计划,及时优化调整线路,落实607台黄标车及老旧车三环外运营工作。协调500台新能源公交车购置事宜,并做好置换工作。积极配合公安车管部门全面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报废任务。

市运管局:督导各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9月30日前完成2015年度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工作市运管局负责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委属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统一行动,务必于10月15日前公开登报注销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营运手续

市修管处:及时督促营运车辆参加综合性能检测,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年度审验手续。严把维护、检测关口,凡是营运黄标车,一律不予维护、检测。

(四)工作总结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营运手续注销后,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属相关单位进行阶段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委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有关材料上报和工作移交汇报等后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已经成为郑州市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有方案、有措施、有决心,

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涉及部门广、环节多、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信息沟通。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周报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帐,每周一上报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四)严肃工作纪律。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附件:1.郑州市营运黄标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2.郑州市营运黄标车淘汰计划表

      3.郑州市营运黄标车(正常状态)现状统计表

      4.郑州市营运黄标车(强制注销)现状统计表

 


附件1

郑州市营运黄标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所属区域

强制注销(辆)

状态正常(辆)

小计(辆)

中原区

994

2323

3317

二七区

1297

3118

4415

管城区

1684

4273

5957

金水区

3397

6646

10043

上街区

214

433

647

惠济区

383

1407

1790

中牟县

841

2198

3039

荥阳市

1106

2933

4039

新密市

1649

4470

6119

新郑市

1216

3410

4626

登封市

734

1756

2490

航空港区

0

26

26

高新区

22

202

224

经开区

27

177

204

郑东新区

5

75

80

省直市直

0

281

281

合计

13568

33728

47296


附件2

郑州市营运黄标车淘汰计划表

单位

时  间

目标任务

责任人

联系人

备注

县市区

9月1日-

9月10日

核查定性工作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部门负责人

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对本地区淘汰工作负总责

9月11日-

10月15日

注销淘汰工作

10月16日-10月31日

工作总结工作

市公交公司

8月10日_

9月10日

车辆招标工作

姬  鸣

翟景森

负责现有运营黄标车的淘汰和新车置换工作

9月10日-

10月15日

车辆生产同时,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协调公安车管部门做好车辆上牌前准备工作

10月16日-

10月25日

车辆上牌

10月26日

置换公交黄标车100台

10月27日

置换公交黄标车100台

10月28日

置换公交黄标车100台

10月29日

置换公交黄标车100台

10月30日

置换公交黄标车100台

10月31日

置换公交黄标车107台

市交运集团

8月15日-

9月4日

淘汰黄标客运车45台,淘汰黄标货运车60台

王振宾

李玉海

负责现有运营黄标车的淘汰和新车置换工作

9月5日-

9月25日

淘汰黄标客运车60台,淘汰黄标货运车90台

9月26日-

10月16日

淘汰黄标客运车85台,淘汰黄标货运车132台

市运管局

9月6日-

9月10日

核查定性工作

薛河川

王岩峰

张志华

市内各区和省直、市直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由运管局负责

9月11日-

9月15日

淘汰所辖营运黄标车25%

9月16日-

9月20日

淘汰所辖营运黄标车25%

9月21日-

9月25日

淘汰所辖营运黄标车25%

9月26日-

9月30日

淘汰所辖营运黄标车25%

10月16日-

10月31日

牵头登报注销营运黄标车手续

市修管处

8月26日-

10月31日

开展宣传教育,督促维修企业、检测站对营运黄标车落实不检测的要求

徐流海

刘  俊

范振安

负责综合

性能检测

附件3

郑州市营运黄标车(正常状态)现状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型

 区域

 

有营运手续车辆(台)

无营运手续车辆(台)

运营

车辆

报废

车辆

失联

车辆

僵尸

车辆

其他

车辆

小计

合计

备注

1.统计要准确;2.报送时附车辆详细信息台帐。

 

附件4

郑州市营运黄标车(强制注销)现状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型

 区域

 

有营运手续车辆(台)

无营运手续车辆(台)

运营

车辆

报废

车辆

失联

车辆

僵尸

车辆

其他

车辆

小计

合计

备注

1.统计要准确;2.报送时附车辆详细信息台帐。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印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