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交建〔2016〕51号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交通运输系统
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相关单位:
《2016年郑州市交通运输系统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委党委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2月24日
2016年郑州市交通运输系统
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郑城乡组〔2016〕9号),有效控制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和管养道路扬尘,打造绿色交通,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市定环境保护各项责任目标,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2016年郑州市交通运输系统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针对交通运输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点,以交通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推广新能源汽车、打造绿色交通为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着重抓好落实,严格实施奖惩,确保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大气办要求,完成《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交通系统各项目标任务。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基本实现“6个100%”目标;管养道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力度;打造绿色交通,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不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施工扬尘监管
纳入交通委管理的市区所有工地按照“6个100%”标准要求整治达标,市区工地文明达标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路局、建管中心
责任单位:公路局、地管处、四环管理中心、建管中心、市融资平台
(二)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全面提高交通委管养道路清扫、冲洗的机械化率,2016年底,中心城区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85%以上。配合市大气办做好城区道路“以克论净”考核,严格控制道路扬尘。逐步提高建成区国省道、城乡结合部机械化清扫率。
牵头单位:公路局、四环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公路局、地管处、四环管理中心、建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打造绿色交通
推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打造立体化、快速化交通网络,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中的污染物排放。完善城市自行车专用道系统,提高城区人行道系统畅通度。
牵头单位:安全信息处
责任单位:运管局、客管处、交运集团、公交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加快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清洁能源改造进程,积极推广应用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
牵头单位:委安全信息处
责任单位:运管局、客管处、交运集团、公交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一岗双责。各单位要认真研究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要精心谋划,积极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圆满完成。蓝天工程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领导机构继续沿用委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下设在委建设管理处,负责蓝天工程治理的日常协调服务工作。
(二)明确工作内容。各单位要针对各自工作任务,认真排查,摸清底数,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目标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明确。方案制定及台账建立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作为每月和年度考核排名的重要依据。同时各单位要做好信息日报、周报、月报工作,确保信息上下传达顺畅。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蓝天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定期组织现场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加强督办考核,确保任务完成。委大气办将定期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市大气办将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工作不力造成不利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联 系 人:范现锋 郑应太
联系方式:67178870 67183675
邮 箱:zzsjtwgcc@163.com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