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法规;
二、组织编制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相关文件及申请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制定有关投资方式和相关政策措施;筹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四、负责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协调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我市范围内城际轨道交通等铁路建设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