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现将 《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切实防止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从事非法活动的通知》 (豫政金 〔2015〕2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挂牌交易情况、增发融资情况,预防相关企业从事非法转让 “原始股”等活动。
二、在我省、市与其他省、市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协作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分工之前,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慎重对待辖区内企业到外省、市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等问
题。
三、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发现辖区内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企业涉嫌从事非法活动的,要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防范挂牌企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