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38/2015-00123
  •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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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6-29
  • 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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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工商文〔2015〕97号
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

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工商文〔2015〕9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通知》(工商办字〔2015〕53号)和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深入开展“四查”活动的通知》(豫工商文〔2015〕21号)精神,积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分级管理新体制,更好地服务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大局,发挥工商部门在深化改革中的先手棋、排头兵、主阵地作用,市局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改革决策部署以及李克强总理视察国家工商总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宽进严管”的改革思路,按照“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商事制度便利化改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大力支持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切实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和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快建立与商事登记改革相适应的“宽进严管”新型监管模式,强化和落实审批机关的监管责任,以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为依托,健全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构建“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后续市场监管体系。

       二、重要意义

       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有利于聚焦深化改革各项任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问题不足,发现典型经验,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推动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推动全市工商机关和工商人员履职尽责,形成强化法治、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任务

     (一)客观总结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市工商机关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新成绩、做出的新贡献、创造的新业绩。

     (二)认真分析在经济新常态下,围绕加快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和高标准建设郑州国际商都,工商部门在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商事制度改革中应承担的新任务、应落实的新要求、应顺应的社会各界的新期盼。

     (三)全面掌握今年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一照三号”改革、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实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落实等一系列深化改革实践的责任状、施工图、时间表。

     (四)要通过听取报告、查阅资料、现场办公、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商事制度改革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简化住所登记手续、企业年检改年报公示、“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等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出现的新情况,听取对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五)在登记窗口,要组织对窗口人员进行商事制度改革知识测试,了解各项服务承诺落实情况,从中发掘优质服务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

     (六)走访企业商户,重点听取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特别是对实施“一照三号”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实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的意见建议。

       四、方式方法
    (一)突出问题导向。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的目的是发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制度和措施。全市工商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通过调查活动把工作落实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查准,把落实不到位的责任查清,把深化改革中顶层设计方面的漏洞、弱点、难点查实,以推动制度建设接地气、真管用。
    (二)突出上下联动。此次调查活动要积极发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的能动性,采取先下后上、边下边上、有上有下、上下联动的方式,全面深入各基层工商所、各级窗口、一线单位,把各种情况、信息汇集县(市、分)局,上报市局,为市局建立健全制度措施奠定扎实基础,为市局科学评估各单位工作提供重要抓手。
    (三)突出实际行动。全系统要牢固树立任何成绩的取得和提升、任何形象的塑造和维护、任何工作的落实和推进,最关键是要付诸实际行动的正确认识。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任务重、要求高、目标实,要迅速行动;调查活动涉及面广、影响深、范围大,要普遍行动;调查活动有评价、有评估、有评比、有评议,要积极行动。

五、实施步骤

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20日前)。市局根据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总体要求,制定下发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等方式,深入宣传解读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的意义作用、内容要求,深化认识,统一思想。
    (二)持续推动阶段(5月21日至7月底)。持续组织发动,层层传导压力,安排部署任务,按照先自下而上、后自上而下的方式,全面摸清底数,了解真实情况,认真做好市局开展集中督导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县(市、分)局要组织基层工商所和各业务部门,对照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开展自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查遗补缺,对工作中的漏项和短板,按照“边查边改边整”的原则,积极作为,完善措施,固强补弱。对自身一时解决不了的矛盾和问题,要通过及时报告的方式把问题反映到上级机关。
    (三)集中督导阶段(6-7月份)。市局将深入县(市、分)局和基层工商所进行集中检查。县(市、分)局要要先行一步,深入基层收集情况,研判问题,发现典型,推广经验,掌握工作主动权,要把问题突出和经验典型的单位作为集中检查的重点,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走访调查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情况、发现问题、听取意见,通过政策宣讲、答疑释惑、经验推广、案件督查等方式把上级政策意见带下去,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四)汇总分析阶段(8月份)。全市工商系统各级各单位根据县(市、分)局自查和省局、市局集中检查的情况,组织对本级本单位和本业务条线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基层的意见建议等,进行汇总分析。
    (五)建章立制阶段(12月前)。各级各单位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充分吸收基层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认真开展业务研究,重点围绕商事制度改革、企业信息抽查、执法办案、消费维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该出台意见的出台意见,该出台规定的出台规定;该县(市、分)局出台的县(市、分)局出台,该市局出台的市局出台。市局将根据省局部署,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系统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进行总结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洪为组长,副调研员张红旗为副组长,注册处处长郑皓、外资处处长黄琪、监管处处长任丙坤、信息中心副主任王智光为成员的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小组,负责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搞好同市局的工作对接。

   (二)切实落实责任。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小组由注册处牵头,办公室设在注册处,成员从注册处、外资处、监管处和信息中心抽调。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协调相关处室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路线图、责任书、任务表,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务求工作实效。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重在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推进工作。在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活动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该查的要查到,该走的要走到,该问的要问到,该追究的责任要追究到,该建立的制度健全好,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善于发下问题,深入研究问题,积极解决问题,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改进工作的过程。

   (四)注重社会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分局要在抓好内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加强对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的社会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载体,广泛宣传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调查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内容措施、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特别是要加大向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力度,展示工商部门在新常态、新体制、新要求下的积极作为、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的良好精神风貌。各工商分局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时上报阶段工作总结,并于每月的8日、18日、28日前,将工作情况、报表等有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市局商事制度改革调查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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