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787/2017-00612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市场,监管,食品,药品,案件查处
  • 2017-08-07
  • 2017-08-07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7年第25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郑)食药监药行罚〔2017〕40号

河南省越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郑州第七十七分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河南省越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91410102395702807U

姚睿沛

河南省越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郑州第七十七分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14日

2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7〕50号

河南省丑小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芝麻棒(调味面制食品)”案

河南省丑小鸭食品有限公司

9141018305722921XG

黎飞跃

河南省丑小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芝麻棒(调味面制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28日

3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7〕51号

郑州东湖冰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饮用水案

郑州东湖冰泉饮品有限公司

914101223956735T

冉垒

郑州东湖冰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饮用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31日

4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7〕52号

郑州市金水区申家饭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新疆卓记牛肉拌米粉微辣/爆辣 正宗新疆米粉套餐地方特色美食包”案

郑州市金水区申家饭店

410105601551712

申天将

郑州市金水区申家饭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新疆卓记牛肉拌米粉微辣/爆辣、正宗新疆米粉套餐地方特色美食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六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28日

5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7〕53号

郑州万特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纯红薯粉条”案

郑州万特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91410105MA3X7HWC9Q

王伟国

郑州万特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纯红薯粉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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