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0-0045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0-06-16
  • 2020-06-16
潮河河道疏浚及整治一期建设项目

潮河河道疏浚及整治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潮河河道疏浚及整治一期建设项目

新郑市孟庄镇

新郑鼎泰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范围为:纵向南起107连接线(桩号0+000),北至双湖大道(桩号2+600),长度2.60km,横向为河道内景观水位加0.5m以下范围;河道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流量为743m³/s,河道工程等别为II等。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长2.60km、河道防护0.446km、新建拦蓄水建筑物4座、新建跌水堰1处、预埋DN700球墨铸铁供水管道2.60km。闸阀井8座、预装式组合箱变YBM80KVA 2套。本项目建设内容除预埋DN700球墨铸铁供水管道外,均位于河道蓝线范围内,不新增占地。

1、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噪声影响来源于施工机械作业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均为间歇性噪声源。可通过优化施工厂区布置,使用低噪设备,在距离施工厂区较近的地方设置声屏障围挡,禁止夜间施工,降低对居民点的影响。预计通过采取措施后,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对施工区域附近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以下环节:土方开挖、道路运输扬尘、物料堆场扬尘。针对道路运输扬尘,评价要求汽车行驶路面经常洒水(每天4~5次),可使空气中粉尘量减少70%左右,可以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轮胎冲洗槽,确保出场运输车辆清洗率达到100%。堆场扬尘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粒径的粉尘。评价要求:施工现场砂石料堆存场所设置在距环境敏感点较远的地方,并且用帆布覆盖,从而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施工期废水项目施工期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方面。施工机械维修冲洗过程中产生的残油、废油及洗涤油污水,应在施工场地设置防渗隔油池,及时收集所有含油污水,隔油处理后再进入沉淀池回用,施工结束后沉淀池清理掩埋平整;基坑排水采用自然下渗方式。因此,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施工营地3处,生活污水中的洗漱水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由化粪池处理后经罐车拉至华南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4施工期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河道清理垃圾及疏浚淤泥;另一部分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疏浚淤泥拉走运送至政府指定地方堆存,弃土用于河道两岸的老河道覆填,以及后期景观单位的景观地形填筑。在施工前,将河道内违规堆弃的的生活垃圾运载至郑州市第二垃圾处理场。评价要求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垃圾桶,并将收集的垃圾定时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综上,工程产生的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期生态影响及防治措施。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因工程时段不同而呈现不同的影响特征。在施工期主要是临时占地对土壤理化性质的影响、地表破坏及工程挖填方等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前,首先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并集中堆存于各施工营地内;施工期间,沿施工营地、施工道路、临时堆场四周设临时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并复耕或绿化。 施工期的临时占地对植被的影响为短期影响,随着土地的绿化这种影响将逐渐消失。只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占地补偿工作以及施工后的植被恢复等,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所以对区域植物量的影响并不明显,对生态系统功能与稳定性的影响也不大。工程建设扰动地表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1253.29t,本工程水土防护措施主要是对主体工程和临时占地的防护,主要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式。

6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工程全段进行疏浚开挖,将河底底泥及水中垃圾清除,工程建成后,潮河水质得到改善,水体自净能力将逐渐提高,运行期间不增加新的污染源,也不产生污染物,工程实施对水环境的影响总体是有利的

7、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本工程为生态类工程,工程实施对地下水的水质基本不产生影响,河道整治项目完成后,地表水体环境将会大大改善,预计未来对地下水将会产生有利影响。

8、运营期对南水北调保护区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本工程为河道整治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符合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源保护区的相关管理规定。项目有部分工程位于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环评要求优化施工布置,保护区内的洒水降尘尽量采用市政降尘用水,做好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后,预计对保护区的影响将会减小。河道整治项目完成后,地表水体环境将会大大改善,对南水北调影响较小,符合《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调办[201856号)关于保护区内应遵守的规定。

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投诉,公众普遍对拟建工程的建设表示支持,认为项目的建设能够提高新郑市环境质量,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