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0-0050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0-08-14
  • 2020-08-14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新郑市第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我局于2020年814收到《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新郑市第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郑市第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

新郑市

辛店镇贾咀村

新郑市城管局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占地面积约 141亩、9.4hm2 ,设计有效库容80万立方米,分两个区建设,分别填埋生活垃圾和飞灰稳定物,工程采用卫生填埋工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填埋区、生产管理区、渗滤液处理区、防渗系统、防飞散设施等。

1、废气。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各厂界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NH3 2.51%H2S3.81%、颗粒物44.00%、二噁英0.132%NH3H2S最大值均出现在西厂界,颗粒物和二噁英影响最大的厂界均为南厂界。NH3H2S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厂界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能够满足欧盟对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U2000/76/EC)。

2、地表水。项目渗滤液产生量为34634.85m³/a,渗滤液导排系统收集的渗滤液经提升泵进入填埋库区北侧6000m3渗滤液调节池,然后泵入西侧的渗滤液处理区,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收集后直接用于填埋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生产管理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格栅处理后由管道连接至渗滤液收集管道,进入渗滤液处理站一起处理。

3、地下水。地下水最大影响距离处污染物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 类标准。

4、声环境。项目建成后,各流动声源和固定声源对场界的昼间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1)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弃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可直接在本项目填埋区进行填埋处理,分离出来的上清液返回到渗滤液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稳定物吨包破损情况,应不要卸车,应返回垃圾焚烧厂固化车间处置,运输过程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通过废机油收集桶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直接送人填埋场内填埋。

6、土壤环境。项目采取有完善的防渗措施,根据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渗滤液下渗对土壤环境影响甚微,预测评价范围内土壤中铅、镉、铬、砷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筛选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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