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仙域酒业有限公司
年产800吨小米黄酒及100吨米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我局于2020年10月20日收到《《河南仙域酒业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小米黄酒及100吨米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仙域酒业有限公司 | 河南仙域酒业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小米黄酒及100吨米醋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刘门村 | 河南金尚明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刘门村,占地面积5333.6m2。生产工艺:原料(小米、曲种等)-淘洗-蒸制(电加热)-发酵-过滤-杀菌-灌装-灯检-产品。、 | (1)废气 ①发酵、压榨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酒糟、醋糟在暂存间暂存产生的废气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发酵车间、压榨间、灭菌间、酒糟及醋糟暂存间设置微负压;污水处理站的UASB处理设施、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处理设施、混凝沉淀池、污泥池、污泥压滤间均采取封闭措施,经收集后的气体引入1套生物除臭系统内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过程中恶臭污染物NH3、H2S有组织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②项目生产所用粉状料下料产生的粉尘:项目小米黄酒生产过程中所用粉状料为酒曲,米醋生产过程中所用粉状料为药曲、麸曲、酵母。粉状料下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粉尘产生量较小,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③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NH3和H2S气体,粉状料下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预测,各厂界H2S、NH3浓度预测值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值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2)废水 春、秋及冬季生产小米黄酒,夏季生产米醋;则项目废水主要为小米黄酒生产废水及生产期间的职工生活污水;米醋生产废水及生产期间的职工生活污水。 小米黄酒及米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先经“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15m3)处理;经处理后的高浓度废水、生活污水再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水解酸化+A/O+混凝沉淀+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2t/d),处理后的废水满足《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其他地区排放限值要求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标(旱作作物)要求,处理达标后暂存于暂存池内(100m3),用于周围农田灌溉。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电热蒸汽发生器、超高温瞬时灭菌机、压榨机、过滤机、纯水设备、洗瓶机、污水处理站泵类等噪声,其设备噪声级为70~80dB(A)。生产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区周边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无危险废物产生。 ①一般固废:项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50m2),定期外售;碎酒坛、碎酒瓶及醋瓶、废封坛泥、废硅藻土、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纯水设备定期更换的废布袋、废活性炭及废RO膜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与废包装袋共用,50m2),定期由原厂家回收;酒糟及醋糟收集后暂存于酒糟暂存间(50m2),经收集后每天外售至养殖场。 ②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