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3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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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市豫一路(嵩山南路—中州大道)道路工程项目 | 郑州市南部二七区、管城回族区(嵩山南路—中州大道之间)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郑州市南部,规划为东西向城市主干路,西起现状嵩山南路,东至现状中州大道,道路全长约4925米,红线50米,机动车道设计时速为50km/h。
| 废气:营运期汽车尾气和路面扬尘通过①加强道路的交通管理,限制尾气超标车辆上路;②加强交通巡察,减少堵车塞车现象;③加强道路养护及交通标志维修;④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多种植可吸收汽车尾气的植物等措施; 废水:路面雨水径流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地表水系;道路污水管网废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根据预测,道路通车后,在不采取降噪措施时,青天芦村、沟东村噪声将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根据项目设计方案,本项目沿路两侧设置乔木绿化带,具有一定的降噪作用; 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行过程洒落在路面上的物质以及路人随手丢弃的垃圾。道路的两侧建设分布合理的垃圾箱,使路人能够方便找到,同时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持久干净。 | 发放公参调查问卷30份,村民13人,商人17人,全部支持该项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