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6-00139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保验收
  • 2016-04-15
  • 2016-04-15
郑州森源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置10000 吨含油硅藻土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415日-2016421日。

拟验收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郑州森源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年处置10000 吨含油硅藻土项目

荥阳市建设路 18 号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郑州森源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建设路 18 号,郑州市中州硫酸厂院内,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 500 万元,建设郑州森源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置 10000 吨含油硅藻土项目。

郑州森源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置 10000 吨含油硅藻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7月编制完成,2015年 10月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6年2月,该公司委托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硫酸雾有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硫酸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郑州中州硫酸厂的隔油池和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3.噪声:该项目夜间不生产,厂区四边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荥阳市贾峪镇垃圾中转站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