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6-00149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保验收
  • 2016-04-21
  • 2016-04-21
郑州春慧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肉制品建设项目

拟验收的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郑州春慧食品有限公司

年加工1000吨肉制品建设项目

 

金水区杨金路办事处新庄村

 

中牟县环境监测站

   主要建设有车间、仓库、综合办公楼、锅炉房。生产工艺主要为切肉、绞肉、搅拌、灌装、蒸煮、晾晒等。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中国立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完成,郑州市环保局于2012年10月以郑环建表[2012]42号文予以批复。

   1、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暂存于20m³储水池中,用于厂区周围农田灌溉。 2、锅炉废气经水喷淋除尘后经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颗粒物浓度≤50 mg/m3,二氧化硫浓度≤100 mg/m3,氮氧化物浓度≤400 mg/m3标准要求。3、对噪声源采取设备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要求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置。生物质燃料燃烧后产生的锅炉灰渣很少,暂存后综合利用;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83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1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