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6-00377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环保验收
  • 2016-07-15
  • 2016-07-15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和新郑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715日-2016721日。

拟验收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和新郑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工业区

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编制完成,河南省环保厅于2010年 12月20日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文号:豫环审[2010]331号)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1月28日批准试生产(郑环评试〔2014〕186号);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于2015年12月16—20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编写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气。制丝车间粉尘、卷接包车间粉尘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热风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1/1066-2015)的要求;油气两用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参考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限值要求。

2.废水。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外卖至废品站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过脱水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填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