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6-00727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环保验收
  • 2016-12-26
  • 2016-12-26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小河煤矿

拟验收的建设项目公示时间:20161226日—2016123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小河煤矿年产30万吨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登封市大冶镇

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小河煤矿原名登封市金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小河煤矿,位于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小河煤矿于1975年建井,核定生产能力为0.09Mt/a,1981年进行改扩建,设计生产能力为0.30Mt/a。2008年4月,省环保局以豫环审〔2008〕75号文对年产30万吨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设计生产能力0.30Mt/a,服务年限14.6年。环保投资150.51万元,2008年5月开工建设,建成后久试未验,根据豫环委办〔2016〕22号文要求,该项目被登封市清改办列入清改名单。

 

   1、废水

    矿井水在井下水仓初步沉淀后,部分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剩余部分全部供给大冶水厂。

    经处理能力为320m3/d的接触氧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部分用于输煤场、道路、工业场地降尘洒水及绿化用水,剩余部分达标外排。

   2、废气

    原环评批复的2台锅炉已全部停用,用空气能锅炉替代,无废气产生。储煤场及矸石临时周转场采用顶棚+抑尘网的形式全封闭,安装自动喷水装置等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的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实施封闭减震及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矸石经临时矸石堆放场运往登封市隆岩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大冶镇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83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环评处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