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2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敏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年产65万套汽车饰条、饰件、金属结构件(二期)项目 | 郑州市经开区竹韵路南,龙飞街以西。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敏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5万套汽车饰条、饰件、金属结构件(二期为年产50万套汽车饰条、饰件、金属结构件喷涂工序和固化工序生产线)项目位于郑州市经开区竹韵路南,龙飞街以西。项目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实际(二期)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31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07%。
| 废气:喷涂工序废气经水帘和废气集中收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2个完全相同的20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标准附录A中等效排气筒的相关规定。固化废气引入固化炉进风系统,和天然气一起燃烧处理后经20m固化排气筒排放。 废水:厂区实现了“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漆雾废水进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一体化生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厂区总排口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化学需氧化量、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苯、甲苯、二甲苯日均值浓度最大值及pH测定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各种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建有固废临时堆场,落实了“三防”措施。危险废物由专用临时库房暂存,定期由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集处置。 噪声:项目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电话:67189252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