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0188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保验收
  • 2017-04-12
  • 2017-04-12
郑州新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项目验收调查表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7412日-201741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新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郑州新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姚家镇工业园区10

核工业地质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郑州新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厂区由中牟县白沙工业园搬迁至姚家镇工业园,同时将原厂区3X射线探伤机搬至新厂区,该公司新厂区环评文件201442取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批准文号:豫环辐表[2014]19,批复内容:拟建探伤室1座,拟购Ⅱ类射线装置X探伤机7台,原3台探伤机搬迁至拟建探伤室使用,老厂区不再使用;并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豫环辐证[10114],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有效期至2017424日。本次验收内容为豫环辐表[2014]19批准的新建探伤室一座,Ⅱ类射线装置X探伤机6台(其中3台新购探伤机、3台原有搬迁探伤机)。

 

1、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3、噪声:本项目无噪声产生。

4、固废:本该公司探伤拍片产生的洗片废显(定)影液(含重金属)及胶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感光材料废物HW16,无放射性,暂时存放在耐腐蚀、加盖且密封性较好的储存壶内,定期送郑州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电话:67189252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