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8日。
拟验收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老年关爱病房楼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25号(郑州市农业路与沙口路交叉口北侧) | 中牟县环境监测站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7月由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08年9月30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审【2008】482号)。2017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中牟县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实施了现场监测,结合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现场调查内容,编制了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按照设计规划进行了建设,严格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化验室废水经接触消毒池、病房区废水经专用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分别处理后统一进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机械格栅+调节+兼氧+好氧+沉淀+消毒”,外排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处理后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中央空调直燃机排放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排至新建病房楼烟道后在楼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沿综合房外墙固定,高出屋顶1m的排气管道排放,中央空调产生的废气经新建病房楼烟道后在楼顶排放;同时污水处理站四周有绿化措施,种植防护树木等。 使用的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在地下及减震等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垃圾暂存医院专门设置的医疗垃圾暂存处(200㎡),然后交由郑州瀚洋天辰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到污泥暂存间,定期交由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该项目COD、氨氮排放量为3.45t/a、0.82t/a,符合环评建议指标4.24吨/年、1.47吨/年。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