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20日。
拟验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验收监测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参情况 |
1 | 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20万台套零部件项目(二期)建设项目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三环路以南,经南八路以北,经开第八大街以西,经开第五大街以东,原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工厂项目厂址内。 | 郑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本次验收包括郑州日产第二工厂项目(一期工程)新增1条面漆线,3台燃气热水锅炉;广州风神20万台套零部件项目(一期)新增1条冲压线、新增1条注塑成型线及1条树脂涂装线及广州风神20万台套零部件项目(二期)零部件喷涂车间、零部件装配车间、车门装配车间及新增2台燃气热水锅炉。 | (一)废气:项目(二期)喷涂车间、树脂车间新增涂装线、一期工程新增面漆线以上RTO焚烧炉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二期)面涂烘炉、ED电泳烘炉、中涂、色漆闪干炉、零部件树脂车间新增涂装线烘干室、一期工程新增面漆线烘干室以上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新增天然气炉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二期)零部件喷涂车间喷漆线废气经60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一期)新增面漆线中面涂喷漆废气经4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项目一期树脂车间、冲压车间、焊接车间废水进入郑州日产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一期新增冲压线、零部件树脂车间注塑线和涂装线仅增加生产效率,不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材料耗量、成分不变,变更前后废水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保持不变。 项目二期喷涂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废液及厂区生活污水均进入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按照“清污分流”原则,各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及浓盐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一般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生化干污泥、生活垃圾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生产厂房内的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河南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四)噪声:项目厂区东厂界、西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厂界、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 发放问卷100份,有效回收100份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