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国家、省和市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并在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多次获得科技成果。
2、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和带动能力,在所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领域中,其主导产品的销售规模及技术水平处于本市、本省该产业领域领先地位。
3、具备必要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较高水平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4、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3人以上,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
5、财务管理规范,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良好信誉。按技术领域的不同,企业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10%。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
6、鼓励与国内外高端研究机构、人才联合共建。
二、申报对象: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相关事项:
1、本次申报实行集中申报,分口受理。项目审查、受理部门详见附表。
2、本次申报须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向受理部门提交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的书面材料三份。
3、所有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并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
4、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表。材料装订要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5、有关项目申报事宜请登录郑州科技港查询。
6、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
7、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各相关职能处室咨询(详见附表)
项目受理部门联系方式一览表
部 门
联系电话
材料要求
高新处
67185359
67176525
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含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村处
67180457
67177529
社发处
67180456
67177022
院校处
67174566
情报所
67183377
情报所(霍小四、张松梅)提供网上申报网络技术支持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