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15-00204
  • 郑州市卫计委
  • 评选,流动人口,先进,通知
  • 2015-01-28
  • 2015-01-28
  • 通知
  • 郑人社奖〔2015〕9号
关于评选2014年度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口计生委、市直有关单位: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发〔2013〕3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培育十类典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3〕37号),统筹推进郑州市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管理,努力使流动人口子女融入学校,成人融入单位,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城市,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年度流动人口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从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做出突出贡献的的市直机关、县(市、区)直机关、乡(镇)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都市村庄、流动人口用工企事业单位、服务管理机构、培训机构产生。

(二)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4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条件

 1.先进市直机关、县(市、区)直机关评选条件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培育十类典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郑州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要求,较好的履行部门职责,结合行业优势出台有利于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政策,制度健全,服务管理到位,档案完善,相关部门互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在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实现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就业保障均等化、社会保障均等化、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均等化、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均等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同住子女教育均等化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2.先进乡(镇)街道办事处评选条件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市、区)的各项规定,及时采集流动人员信息并登记建档,流动人口底数清,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率在95%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有一站式公共服务大厅,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完善,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政策、措施完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时向群众公示,并落实到位;对辖区内居住的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各类服务管理制度健全、档案完善。在落实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工作中成效显著。 

3.先进社区居委会、都市村庄评选条件

较好落实属地管理、亲情服务工作理念。流动人口底数清,服务管理率在95%以上。社区建有一站式公共服务大厅,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完善,能整合社会资源,为辖区内居住的流动人口提供证照办理、就业指导、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信息采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均等化服务制度健全、档案完善,在推进流动人口家庭融入社区工作中成效显著。

4.先进企、事业单位评选条件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培育十类典型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郑州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要求,能够及时对流动人口登记建档,纳入管理,底数清楚、制度健全、档案规范。能够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实行同工同酬。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信息通报、健康检查等工作,及时与卫生计生部门互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在推进流动人口融入企(事)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5.服务管理机构、培训教育机构评选条件

根据流动人口的实际需求,提供各类特色服务,帮助流动人口群体快速融入城市生活;结合职能特色,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并扶持有创业愿望、创业条件的流动人口积极创业,提高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存发展能力。制度健全、档案规范,及时与卫生计生部门互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在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的。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责任心强,顾全大局,热爱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流动人口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3.业绩显著。热爱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积极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为我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及社会融合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4.作风过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新途径、新方法。

三、评选要求

(一)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结合基层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综合考评。

(二)严格评选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一是推荐单位评审和公示。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集中的形式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对象,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的予以上报。二是综合评审和公示。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组织评审组,对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市公务员局网站和市卫计委网站进行公示。三是“一票否决”部门审核。所有推荐要按照规定,征求党风廉政、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部门意见,杜绝带病表彰。

  (三)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应填写《郑州市行政奖励申报审批表》(审批表可在郑州市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网址为www.zzgwy.gov.cn),并整理典型事迹材料(限2000字以内)一式二份,电子稿请发至zzsjswlgc@126.com.典型事迹材料及各类证明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一并报送郑州市卫计委流管处(403室),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喜先   马福民     联系电话:67883993、67883367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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