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17-00075
  • 郑州市公安局
  • 公安,安全,打掉,诈骗,团伙
  • 2017-08-22
  • 2017-08-23
郑州市公安局新密警方打掉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贷款”团伙

2017年8月,河南省新密市公安局打掉一个“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贷款”团伙,涉案资金60余万元,抓获嫌疑人数名,追缴赃款数万元。

2017年6月下旬一天,新郑市民赵先生突然接到哈尔滨市某银行支行客服电话,说他曾经通过深圳“某某金融公司”办理手机分期贷款,近8000元,时间已经逾期,催促他赶紧还款。赵先生十分迷茫,自己从来没有办过贷款,咋会一会儿哈尔滨,一会儿深圳,还“逾期没还”呢?几经辗转,他与“某某金融公司”新密分公司的业务员取得联系,当面查询情况,还让对方看了自己的身份证。对方与总公司核对资料后,发现办理这笔贷款业务的时间是2017年4月下旬,办理贷款地点是新密市某镇某手机店,具体业务是2部手机的分期贷款,一部近5000元,一部近3000元,而身份证上的照片确实不是赵先生本人。于是,赵先生来到新密市某镇某手机店查问,人家说只管卖手机,不办贷款的事。无奈之下,赵先生只好来到新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第四责任区中队报案。

群众银行征信受到影响是件大事,中队长白双峰马上指挥两组民警展开调查,一组调查深圳“某某金融公司”,一组调查手机店。侦查员了解到:深圳“某某金融公司”是一家专门向消费者提供小额贷款的公司,贷出去的款项只能用于购买某种商品,全部通过网络交易,本人取不到现金。为拓展业务,该公司在新密市办了一家分公司,主要负责新密周边市、县的业务。新密分公司的业务员是于某华、杨某民等,与新密分公司联系的总公司业务员是闫某辉、崔某阳、于某。今年3到5月期间,总公司放出去的贷款达60多万,却一分都收不回来,便解雇了这些业务员,把贷款人拉入了黑名单,总人数达150多人。而这些人被拉入黑名单后,一日不还款,一日不能从银行办理任何贷款业务。民警们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于8月中旬陆续将涉案人闫某辉、崔某阳、杨某民、于某华和于某等一一传讯到案,基本查明了案件真相。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3月开始,深圳“某某金融公司”业务员和新密分公司的业务员闫某辉、崔某阳、杨某民、于某华和于某等人经过密谋,以推销手机宣传为名,先后在新密市的大隗、苟堂和新郑市的龙湖、新店镇街上与过路群众拍照留念,说是要把照片发给老板,证明自己确实下乡做了宣传。骗取人们相信后,先为过路群众拍一张半身照,再拍一张合影,最后付给对方现金100元。群众不明就里,以为真是宣传推销手机,照相不掏钱,还能挣100块,何乐不为,于是便趋之若鹜。岂不知,他们拍了照片后,又到一些网吧、游戏室等场所盗取个人身份信息,再通过网络把那些半身照片和个人信息上传给某地制假证贩子,假证贩子制成身份证,通过快递发回新密,一张身份证付款150元,最后利用这些假身份证向“某某金融公司”办理贷款。他们办出来的身份证,头像是一个人,身份信息是另一个人,赵先生便是受害者之一。但总公司不明就里,认为是他们自己的业务人员,提供的资料不会有假,就如数发放贷款,没料到放出去的贷款全部进了业务员的私人腰包。贷款收不回来,只好把贷款人拉入黑名单。

闫某辉、崔某阳、杨某民、于某华和于某等人以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贷款”罪被刑事拘留。公安民警已经追缴赃款4万多元,并与“某某金融公司”沟通协调,待案件全部办结之后,逐步将被骗群众从征信黑名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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