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17/2015-00292
  • 郑州市司法局
  • 司法,矛盾纠纷,化解
  • 2015-12-19
  • 2015-12-19
新郑市深入破解矛盾纠纷化解难题

今年以来,新郑市在扎实推进“思想基础制度”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基层组织力量、政府部门力量和群众自治力量,坚持创新举措,实现各类矛盾问题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全市通过调解解决案件9600余起,调解成功9500余起,调成率98.9%,防止矛盾激化126起,防止个访60多人次,有效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一、落实责任主体,解决“没人管”的问题。通过构建覆盖全市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切实有效解决。市级层面,以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依托,围绕社会矛盾多发区域和行业,由各职能部门牵头成立医患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城建劳资纠纷等十个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子中心,各职能部门调解中心对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矛盾进行调解。乡镇层面,严格规范各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对乡镇民事纠纷、轻伤以下案件、交通事故等进行调处。行政村(社区)层面,聘请888名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各个行政村、社区做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在村委等村民聚集处公示调解员姓名、联系方式及调解员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基层群众复杂、疑难、重大纠纷的调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纠纷早化解。村组(楼院)层面,强化与网格化管理机制的深度融合,按照“一格一人”原则,以配备的网格调解员为责任主体,建立严格的网格责任制和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最基层群众遇到问题、感到不公时能够找到地方说理,有人帮助处理。

二、加强协调联动,解决“怎么管”的问题。一是创新“三会四访”工作法。“三会”即四大班子联席会、政法四长办公会、乡镇政府协调会,“四访”即每月15日领导干部集中下访、每月20日政法部门挂牌督访、每月10日乡镇干部定点寻访,坚持领导干部到村组、企业下访和信访接待日制度。市党政班子成员分包乡镇(街道、管委会),乡镇(街道、管委会)党政班子成员和驻村工作队分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分包组(楼院、辖区公共单位)。同时,深入推进选派党员干部到基层历练工作,在驻村党员干部中开展经常性的“下访”活动,帮助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维护基层平安稳定。二是推行“1+3+1”调解模式。“1+3+1”调解模式即按照大调解与“法律六进”深度融合的工作思路,为每十户村(居)民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3名人民调解员和1名包村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负责为自己所在村的10户村民进行法治宣传、解答法律问题和调解矛盾纠纷等事宜;调解员调解一般性的矛盾纠纷,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涉法类相对专业的矛盾纠纷。深入推行“一村一律师”工作,安排全市40多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包村,担任全市所有行政村的法律顾问。三是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拓宽诉调、检调、公调、访调等对接机制,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工作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通过在全市法庭、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设立人民调解室等方式,构建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市司法局具体实施、各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相互衔接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上访案件和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注重关口前移,解决“早点管”的问题。一是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教育、环保、城建、拆迁等领域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工程立项、重大举措出台。及时全面评估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矛盾纠纷及各行业不稳定因素,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截至目前,全市重大事项评估率达100%,防止了因决策不当而损害群众利益等情况的发生。二是实施三级网格矛盾排查制度。市级由市委维稳办牵头,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全市性矛盾排查;乡镇(街道、管委会)由综治工作中心牵头,每半个月在辖区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矛盾排查;村(社区)由村两委班子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矛盾排查;村组(楼院)由网格长每天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各级网格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及时化解;对不能化解或超出职责范围的矛盾纠纷,逐格上报,做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网、矛盾不上交”。三是提高群众依法信访意识。强化《信访条例》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对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做到法治教育、思想稳定和解决问题同步进行;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上访行为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真正起到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营造依法有序上访秩序。

四、创新工作思路,解决“没法管”的问题。一是设立疑难信访问题救助专项基金。针对部分基层矛盾纠纷问题遗留时间长、主体复杂、涉及面广的特点,在郑州市率先设立疑难信访问题救助专项基金,最大限度地解决好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确保实现“案结事了”。二是加快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由司法部门牵头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管理系统,以矛盾纠纷排查网格为基础将矛盾纠纷受理、登记、跟踪、预警、分析和研判工作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矛盾纠纷信息网上采集、排查研判、受理办案、统计报送、预警监控、考核督查,达到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处理的联网联动、信息共享。三是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通过打造信访代理队伍、规范信访代理程序、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信访代办水平,切实帮助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在全市形成上下贯通、三级联动、全面覆盖、成效显著的信访代理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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