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17/2016-00230
  • 郑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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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07
  • 2016-12-07
登封市司法局开展“12.4”宪法日登封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

2016年12月4日为第三个全国宪法日。为进一步推进登封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为表率,带动全社会学法守法;12月4日,登封市2016年度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考试由组织、人社、法制、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组织,通过“登封普法”微信公众号中的学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时间为12月4日9时至12月8日16时。考试内容涵盖《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2016年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登封市“七五”普法规划等内容。学法考试结果作为公职人员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及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含补考)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登封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此次学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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