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本受理机构为郑州市文广旅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为郑州市文广旅局综合办公楼1609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69095788;传真电码:69095788,邮箱:zzswglj@163.com(此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通信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内环路17号,邮政编码为450000。
二、申请形式。向本机关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郑州市文广旅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能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一)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三)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