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1年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电话:0371-66961598 传真:0371-66961519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40号 郑州市教育局
邮政编码:450007
电子邮箱:zzsjyjgw@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二)申请方式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郑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郑州市政务公开网教育局子站下载(网址:https://public.zhengzhou.gov.cn/D44Y/166523.jhtml),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1)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郑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传真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收费标准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