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精神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整改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发现问题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促进批零住餐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23〕14号)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