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经市政府核定,现将郑州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予以公布。其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30件(套)。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不断健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充分挖掘革命文物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创新展陈方式和传播路径,更好地发挥革命文物在弘扬革命精神、凝聚奋进合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附件:1.郑州市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2.郑州市第一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