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禁限用农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4日
郑州市禁限用农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6号及《农业农村部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强化供应质量,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禁限用农药及假劣农药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构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防控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聚焦“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添加”,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市县联动”原则,突出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狠抓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禁限用农药及假劣农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农药打假要案查处,构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防控体系,净化农药市场环境,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问题
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严查禁限用农药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重点清缴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等已禁用品种;严格落实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过渡期退出与全面禁售禁用要求;严查农药标签篡改及实名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重点区域
1.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重点整治农资批发、零售市场和各类展销会销售假劣农药、虚假宣传、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团伙“忽悠式”经营等违法行为。
2.互联网领域:重点整治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限用农药及假劣农药行为,规范互联网领域农资经营活动,对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开展专项治理。
3.交通运输物流领域:重点整治非法转运或暂存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4.种植区域:重点整治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药材等特色产区经营的农业投入品含有禁用农药以及违规添加隐性成份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重点环节
1.非法生产:重点整治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农药、超出许可证范围生产农药,违规生产禁用及即将禁用的农药、库存违规处置,使用非法来源产品加工农药制剂,以受委托加工之名租证、借证生产农药制剂,地下黑窝点生产禁用农药等行为。
2.非法经营:重点整治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超出许可证范围经营,线上经营农药未按规定备案,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购销台账不完整、溯源信息不规范等行为。
3.非法运输:重点整治违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非法转运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4.非法添加:重点整治农药产品中非法添加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5.非法使用:重点整治在农作物种植过程中非法使用禁用农药及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全域排查,闭环管理
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即将禁用农药生产企业,严堵违规生产、库存违规处置行为,确保规范流转。以区县(市)为单位,对农药经营门店实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禁限用农药违规销售、线上违规经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二)严控关键,防范风险
5月31日前全面摸清即将禁用农药库存情况并登记造册,6月1日后一律下架封存、依法依规处置,严禁违规销售和使用。加密巡查频次,加强农药质量抽检,市级集中整治期间抽检不少于50批次,统筹区县(市)同步扩大抽检范围,重点检测非法添加禁限用成份及隐性成份。联合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开展互联网售药专项治理,封堵非法流通渠道。督促农药经营门店规范电子台账记录,开展线上巡查与线下核验联动,对查出问题限期整改清零。
(三)规范使用,提升质效
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推广绿色防控、生物防治、精准施药技术,进一步提高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覆盖率;严把产地准出关口,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做到应开尽开;加大上市前农药残留检测力度,高风险品种实行每批次速测,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上市。
(四)严格执法,形成震慑
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对涉及禁限用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畅通举报渠道,加快线索查办,农业农村、公安、法院、检察、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发现地下黑窝点依法取缔、追根溯源、从严查处;对跨区域、多主体、链条化的重大农药违法案件,成立联合专案组,强化区域协同、上下联动,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乡村宣传栏、横幅标语、田间指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药法律法规、禁限用农药名录、假劣农药危害及识假辨假技巧,重点解读农民群众易被误导的虚假宣传、假冒包装等常见陷阱,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依法生产、诚信经营,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抵制假劣农药,主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全民农药安全防线。
四、时间安排
2026年5月14日至9月20日,分三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与全面排查(6月底前)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并明确任务分工,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种植主体逐一核查,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开展禁限用农药政策、安全用药等宣传培训,实现乡镇、村组、经营户、种植主体全覆盖。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与攻坚处置(8月底前)
聚焦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精准开展整治执法、靶向抽检和限期整改,做到立行立改、见底清零。统筹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坚持以案开路、以案促治,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与总结(9月底前)
组织开展整治“回头看”,重点核查库存处置、台账规范、用药整改等情况,防止问题反弹;市、县分级调度总结、梳理经验做法,于9月20日前由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收集报送总结、典型案例、统计数据等;同时将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实施长效常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禁限用农药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集中整治工作做为本地、本部门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统筹落实集中整治工作经费和工作力量,保障集中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凝聚工作合力
市政府统筹全市禁限用农药集中整治工作力量,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工负责,各单位相互配合,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防控的工作合力,保障禁限用农药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推进社会共治
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构建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药社会治理体系。要发挥“12345”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及典型经验,每周五12:00前将禁限用农药排查情况调度表(见附件1)、禁限用农药集中整治案件情况调度表(见附件2)和禁限用农药集中整治宣传情况调度表(见附件3)报送至市政府;并于9月20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和2—3个典型案例。
附件:1.禁限用农药排查情况调度表
2.禁限用农药集中整治案件情况调度表
3.禁限用农药集中整治宣传情况调度表
4.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20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