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2-00070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证照分离”,改革清单,经营许可
  • 2022-02-28
  • 2022-03-16
  • 通知
  • 郑政办〔2022〕23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 改革清单(郑州市细化2021年自由 贸易试验区版)的通知
郑政办〔2022〕23号

郑州经开区、郑东新区管委会,金水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号),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63号),自贸区郑州片区管委会组织梳理细化了与自贸区郑州片区相关的市、区(县)层级权限事项,形成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清单》(郑州市细化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清单》(郑州市细化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在自贸区郑州片区范围内实施,郑州经开区、郑东新区、金水区参照执行。

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事项清单,细化办法措施,切实推进本系统改革任务落实;同时负责指导对应区级部门的“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做好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积极协调指导并妥善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郑州经开区、郑东新区管委会,金水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清单(郑州市细化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8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