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2-00287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行政案件,行政复议机关
  • 2022-10-20
  • 2022-11-16
  • 通知
  • 郑政文〔2022〕135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郑州市公安局直属公安分局办理 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机关的通知
郑政文〔2022〕135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直属公安分局(以下简称“直属分局”)行使县级公安机关执法权限,管辖市公安局局直业务部门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

根据中央和省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及我市情况,经研究决定,由二七区人民政府负责管辖以直属分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依法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