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强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5日
郑州市强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5号)要求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统筹全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有效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持续强化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深化信用大数据应用,助力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优化金融服务、防控金融风险,为民营经济特别是科技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融资信用服务,不断深化拓展“信用郑州”应用,为推进郑州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高效的信用体系支撑保障。
二、持续加强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平台功能
(一)不断健全风险缓释和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强化“郑好融”平台风险分担补偿资金池的管理和应用,整合全市政策性金融产品,统一由“郑好融”平台推出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信易贷”产品提供补偿安排。二是不断完善市场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合理分担信用风险。三是强化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形成能贷、敢贷的融资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拓展平台服务功能
一是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找人”机制,发挥“郑好融”平台联通企业和金融机构优势,建立与“万人助万企”“金融服务港湾”等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金融便民惠企政策通过平台直达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二是建立健全融资担保合作机制。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入驻“郑好融”平台,依托平台建立银行机构、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等多方合作机制,合理简化融资担保相关手续。三是提升信息辨别能力建设。支持依托“郑好融”平台推动驻郑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联盟链技术的流水数据脱敏共享,重点解决信贷业务过程中流水信息造假、贷后资金流向监控等问题,提高融资服务效率,提升信贷业务反欺诈识别能力。四是探索建立纠纷处理机制。支持“郑好融”平台对接“线上公证”“线上仲裁”机制,高效处置金融纠纷。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郑州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提升平台应用效能
(三)加强平台数据标准化建设
一是提升平台标准化水平,根据国家、省标准不断优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据标准、服务标准、共享接口规范等通用性标准,减少接入机构对接成本。二是加大数据质量协同治理力度,及时做好信用信息修复,健全信息更新维护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建立完善数据校验、监测、防篡改等数据治理机制,推动解决共享频率不够、接口调用容量不足、部分信用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委智慧办,市发展改革委
(四)推动信用信息有效归集有序共享
一是加强信息平台对接。按照国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积极对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确保信用信息的准确、及时归集和共享。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归集。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纳税、社会保险、科技研发、医保定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电气、公共资源交易、婚姻、金融资产交易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实现“应归尽归”。三是提升特定信用信息归集水平。根据金融机构对信用信息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适时对归集清单进行更新,有效拓展数据归集共享的广度和深度,打破部门数据壁垒。“郑好融”平台对接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委智慧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五)开展联合建模应用
加强联合建模、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支持“郑好融”平台与金融机构建立信用信息加工联合实验室,通过“数据不出域”、构建“数据安全屋”等方式加强敏感数据开发应用,提升金融授信联合建模水平,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郑好融”平台,充分利用信用信息优化信贷产品研发、信用评估等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委智慧办,市发展改革委
(六)创新开发信用融资产品
一是推动“郑好融”平台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开发特色功能模块,支持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依托“郑好融”平台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开发特色功能模块,支持金融机构用好特色化信用信息,面向市场推出细分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加快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属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度提高信用贷款比例。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七)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一是支持郑好融征信公司企业征信机构建设,在坚持“郑好融”平台准公益属性的基础上,探索融资信用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二是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向包括征信机构在内的各类信用服务机构稳步开放数据,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提升信用融资供需匹配效率。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委智慧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八)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一是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完善平台对接、机构入驻、信息归集、信息共享、数据安全等管理规范和标准体系,有效保障信息安全。二是接入机构要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息管理要求,不得擅自变更获取信息的用途或使用范围。三是未经脱敏处理或信息主体明确授权,不得对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违法违规传播、泄露、出售有关信用信息。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金融机构
四、保障措施
(九)加强统筹协调
市委金融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智慧办、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负责统筹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加强重点领域融资相关信息归集共享,并做好与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衔接工作;市委金融办负责推动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对接平台,开发线上信用融资产品;市委智慧办、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加强业务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业务需求,依托“郑好融”平台开发相关功能模块。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统筹整合本区域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做好本区域内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相关工作。
(十)加强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平台建设支持政策措施,做好平台项目建设资金的预算安排,支持平台迭代升级、推广应用和运营工作。建立“郑好融”风险分担补偿资金池长期动态补足机制,整合市各职能部门已出台或将出台的其他各类银行贷款风险补偿类业务,实现统一管理。市各职能部门应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政策协同性和精准性。
附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