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洗车场取用水问题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为主线,坚持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规范郑州市洗车场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洗车场取用水问题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洗车行业未经批准擅自打井或私自取用地下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未按特种行业标准缴纳水费或水资源税等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规范洗车行业取用水行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节约保护水资源,促进洗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整治对象
郑州市从事机动车清洗经营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含自助洗车场,以下简称洗车场经营者)。
三、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内容
1.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洗车业务;
2.未经批准擅自打井或私自取用地下水;
3.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4.未按特种行业标准缴纳水费或水资源税;
5.违规排放洗车污水;
6.未按照规定采取低耗水或者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
7.其他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
(二)工作步骤
1.摸底排查、宣传教育阶段(2025年4月1日—4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对辖区内的洗车场经营者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形成问题清单,分类建立台账。
2.全面整改阶段(2025年5月1日—7月31日)。各开发区、各区县(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公布问题清单,对存在违法违规取用水的洗车场经营者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
3.巩固提高阶段(2025年8月1日—9月30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针对前期检查整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管理措施,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
四、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1.建立全市洗车场信息台账。依据工商注册、行业备案信息,结合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排查信息,对全市洗车场经营者进行摸底调查,办理行业备案,做到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掌握实情,尤其对无照经营的洗车场经营者要加大排查力度,为专项整治行动打好基础。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建立全市洗车场用水情况台账。根据洗车场信息台账,结合取水许可台账、公共供水用户开户台账等数据,逐一核实洗车场取用水情况。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建立全市洗车场用水问题销号台账。对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排查的问题分类统计、动态整改、依法查处、实时销号,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分类指导,加强监管。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综合整治,形成合力
1.加强证照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洗车行业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定期向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和城管部门推送新设立的“洗车服务”企业名单,各部门根据职责加强监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取用水监管。对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打井或私自取用地下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洗车场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加强取水用途监管。对私自将物业用水、生活用水等公共供水水源用于特种行业,改变取水用途的洗车场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加强特种行业取用水监管。对存在未按特种行业标准缴纳水资源税的洗车场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税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严格排污管理。市内建成区范围内,洗车场污水应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水符合相关要求;市内建成区范围外,洗车场应当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管理,对超标排放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洗车场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6.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对存在未按照规定采取低耗水或者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等问题的洗车场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
1.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各级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洗车行业工作研究,优化洗车市场监督管理链条,在注册、备案时登记用水、排污等相关信息,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管、水利、税务等部门及时主动向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相关数据,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及时推送,快速共享,形成监管“闭环”,提高监管效率。
牵头单位:市委智慧办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税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强化取用水日常监管与执法。加强巡查力度,定期对洗车场所开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确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税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开通举报热线,鼓励公众对洗车行业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和处理。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洗车场取用水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市水利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牵头负责辖区内洗车场取用水问题综合整治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树牢“一盘棋”理念,统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切实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有序推进洗车行业发展,确保综合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三)强化宣传教育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媒体宣传、印发通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入户宣传、公众号推送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取用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切实营造依法依规取用水的社会氛围。以洗车场取用水问题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市情水情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促进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社会风气,深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