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5-00064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袁庄乡,撤乡设镇
  • 2025-07-18
  • 2025-07-25
  • 通知
  • 郑政文〔2025〕9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新密市袁庄乡撤乡设镇的通知
郑政文〔2025〕91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省民政厅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郑州市新密市袁庄乡撤乡设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5〕26号),同意新密市撤销袁庄乡设立袁庄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规定,请在行政区划变更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并上报完成情况报告。

特此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