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54/2015-00046
  •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规范性文件
  • 2015-02-04
  • 2015-02-04
  • 通知
  • 郑质监特发〔2015〕4号
  • 废止
  • 2017-12-31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郑质监特发〔2015〕4号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

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彻底整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安委〔2014〕1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4〕240号)要求,结合《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2014〕36号)精神,特制定《郑州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HzT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2月4日

 

 

 

 

 

 

 

 

主办: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安处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印发

HzT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郑州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

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彻底整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决定于即日起至2017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时间安排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标本兼治,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的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解决城乡人员密集场所占压等重大隐患为切入点,以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为抓手,彻底整治已排查出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切实防止形成新的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加快建立健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至2017年9月底前,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2015年年底前,完成排查出的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和形成密闭空间隐患的整治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出的全部隐患整治工作;2017年9月前,进行隐患整治“回头看”,健全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王拥军副局长为组长,特设处处长程锦辉、各县(市)、区局主管特种设备领导为成员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特设处,程锦辉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对象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本方案适用的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的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对象为全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排查及新发现的压力管道安全隐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领导,靠前指挥,严格管理,落实责任,扎实推动工作落实。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攻坚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注重解决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平台,广泛宣传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应急防护知识。要进一步完善油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强化督查暗访

要建立完善制度化、常态化的暗查暗访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整治深入开展暗查暗访,对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不力、不彻底、进展缓慢,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隐患重复出现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选择典型案例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市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整治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措施,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限期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员,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保证整改到位;对依靠自身力量确实难以整改的严重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对长输(油气)管道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等问题,按照以下整改处理意见处理:

1.对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定期检验的管道,若使用时间已超过20年,按照《埋地钢质管道风险评估方法》(GB/T27512-2011)、《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D7003-2010)等规范标准,立即进行风险评估和定期检验。按照风险评估和检验结果做出报废、更换、监控使用、实施完整性管理等处理。其它未实施定期检验的长输(油气)管道,制定定期检验计划,进行风险评估并按期完成定期检验工作。

2.对压力管道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培训计划,限期取证。

3.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不健全的,由使用单位立即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制定和实施。

4.使用单位完成定期检验后,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五)构建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局要继续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特种设备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全面做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安全检验、作业人员培训等工作,督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要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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