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郑州市交通委等14个部门部分行政权责事项的通知>》(郑改组〔2017〕5号)的精神,我局原有正在行使的以下三项行政权责事项予以调整。
一、取消事项
1. 编号:0143010003
类别:行政许可
名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审核(三级)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76号)一、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
2. 编号:0143020001
类别:行政处罚
名称:擅自修剪城市行道树的处罚。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76号)中《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第二项由“(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修改为“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取消了擅自修剪树木的禁止性行为。
二、调整事项
编号:0143010002
类别:行政许可
名称: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验(子项: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达标验收),取消子项后,事项名称修改为“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查”。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76号)一、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
特此通告。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