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4-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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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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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体卫艺〔2021〕140号)的相关要求,2023年12月我市印发了《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郑教体卫艺〔2023〕54号),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优化2024年全省中招体育考试办法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4〕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对原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郑教体卫艺〔2023〕54号)文件废止。

2024年3月12日


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2〕105号)的相关要求,充分调动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促进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进一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24届初中毕业生(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方案,内容如下:

一、考试项目

(一)考试项目内容。中招体育考试项目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构成。

(二)考试项目类别

1.过程性评价:过程性评价成绩由《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体育课出勤率、体育课考试成绩构成。

2.终结性评价

(1)耐力类: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2)素质类:1分钟跳绳、50米跑、掷实心球、立定跳远。

(3)运动健康技能类:篮球运球投篮、足球运球射门、排球垫球、游泳(男女均为100米,泳姿不限)、心肺复苏实践操作。

(三)考试项目确定(终结性评价)。考试项目采取必考加选考的方式进行,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3项共4项内容。

1.必考项目(1项):耐力类考试项目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2.素质类选考项目(2项):考生从素质类考试项目(1分钟跳绳、50米跑、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中选考2项。

3.运动健康技能类选考项目(1项):考生从篮球运球投篮、足球运球射门、排球垫球、游泳和心肺复苏实践操作5项中选考1项。

二、考试分值

(一)考试总分值(100分)。从2024年起,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值由目前的70分提高为100分。

(二)考试项目分值

中招体育考试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构成(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70分)。

1.过程性评价(3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过程性评价细则见附件1)。分七、八年级两个学年进行评价,每学年各15分。

2.终结性评价(7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终结性评价办法见附件2,评分标准见附件3)。终结性评价采取必考加选考的方式进行,必考项目分值25分,选考项目45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必考项目(25分):长跑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2)选考项目(45分):素质类选考项目和技能类选考项目。

A、素质类选考项目(30分):考生从1分钟跳绳、50米跑、掷实心球、立定跳远4项素质类项目选考2项,每项分值15分,选考素质类项目共计30分。

B、运动健康技能类选考项目(15分):考生从篮球运球投篮、足球运球射门、排球垫球、游泳和心肺复苏实践操作5项中选考1项,分值15分。

三、特殊情况学生处理办法

(一)残免考生

残免考生不参加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考生成绩按当年当地全市中招体育考试平均成绩计入总分。

(二)病(伤)免考生

1.过程性评价。病(伤)免考生按照测评细则进行测评,综合测评后得出过程性评价成绩。如果考生在七、八年级过程性评价成绩有缺失,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通过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成绩按比例折算。

2.终结性评价。一类是考前申请病(伤)免的考生,终结性评价成绩按终结性评价总分的60%计入总分;二类是考中因病(伤)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申请病(伤)免后,已经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有效,未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满分的60%计算,终结性评价成绩按已考试项目成绩和未考试项目成绩满分的60%之和计入总分。

3.总成绩计算。病(伤)免考生成绩按过程性评价成绩和终结性评价成绩之和计入总分。

各开发区教育局、区县(市)教育局要做好手续验证工作,并予以公示,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违纪现象发生。

(三)返郑学生

1.过程性评价。自回郑就读(办理完学籍转入)之日起,在此之前没有参加过程性评价(考核)不再补考,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按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级市(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了过程性评价,由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评价成绩单,回郑后参照相应标准认定考生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

(2)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级市(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没有统一组织相关测试,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根据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成绩按比例折算。

(3)其他情况。学生毕业时过程性评价成绩不完整的,外地回郑就读学生等其他情况,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通过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成绩按比例折算。

2.终结性评价。具有郑州市市区户口在郑州市以外就读的返郑学生,需回郑参加由郑州市统一组织的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

3.总成绩计算。具有郑州市市区户口在郑州市以外就读的考生,中招体育考试总成绩为过程性评价成绩和终结性评价成绩之和。

四、要求

(一)各有关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考试成绩安全保密制度,制定严密的保管流程,实现体育考试计算机全程管理。考试必须全部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要对考务员队伍进行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二)根据教育部与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全市农村地区的体育考试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邻近县城、条件允许的乡镇可以到县城的考场参加体育考试。各有关区县(市)教育局可以组织考务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体育考试重量和标准。应加强农村地区乡镇体育考试设施的建设,逐步使农村地区体育考场达到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各有关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工作,科学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严格执行《郑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预案》,特别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区县(市)教育局要做到严格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农村考场的管理,确保体育考试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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