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家政服务机构诚信红黑榜
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推进我市家政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家政服务机构的诚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现将《郑州市家政服务机构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2月23日
附 件
郑州市家政服务机构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
(试行)
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家政行业诚信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家政服务机构的诚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特制定全市家政行业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
一、“红黑榜”单位范围
本制度围绕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家政服务的市场主体发布诚信建设“红黑榜”。
二、“红黑榜”单位发布标准
(一)家政服务机构“红榜”标准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纳入诚信“红榜”范围:
1.按照《郑州市家政行业信用分类标准及办法(试行)》,信用评价为AAA级别,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2.在诚信方面获得市级或以上行政机关表彰和奖励,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认定为省级重点家政服务品牌机构,或在市级家政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中被认定为最高级别,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认为应当列为良好信用信息的。
(二)家政服务机构“黑榜”标准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纳入诚信“黑榜”认定范围:
1.按照《郑州市家政行业信用分类标准及办法(试行)》,列入C级的;
2.国家、省、市通报的不良诚信家政服务机构;
3.违反《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受到处罚的;
4.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受到处罚的;
5.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得各级商务部门财政扶持资金的;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红黑榜”的发布实施
“红黑榜”发布时,应当标明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红黑榜”名单确定后,通过政务网站公布,有效期3年;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被列入“黑榜”名单的家政服务机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信用修复,但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