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各拍卖企业:
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推进我市拍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拍卖企业诚信水平,现将《郑州市拍卖行业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2月26日
郑州市拍卖行业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
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推进我市拍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拍卖企业诚信水平,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特制定全市拍卖行业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
一、“红黑榜”的发布范围
本制度围绕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拍卖经营(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发布诚信建设“红黑榜”。
二、“红黑榜”的认定标准
(一)拍卖主体“红榜”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纳入诚信“红榜”认定范围:
1.依托郑州市拍卖行业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信用评价为AAA级的拍卖主体;
2.获得市级或以上行政机关认可的表扬、表彰、荣誉称号,没有不良记录的拍卖主体;
3.取得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等国际性组织认证,没有不良记录的拍卖主体;
4.被列入国家商务部重点联系企业(单位)等监测体系的,没有不良记录的拍卖主体;
5.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认为应当列为良好信用信息的。
(二)拍卖主体“黑榜”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纳入诚信“黑榜”认定范围:
1.依托郑州市拍卖行业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信用评价为C级的拍卖主体;
2.存在弄虚作假、违反程序,扰乱拍卖市场秩序、和第三人串通影响拍卖合法性等行为的,或经媒体报道造成影响恶劣的拍卖主体。
3.因主体原因,引发严重的群体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拍卖主体。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的拍卖主体;
5.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拍卖主体。
三、“红黑榜”的发布实施
信用修复与退出
(一)信用修复。鼓励和支持企业主体自主修复失信记录,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企业可向市商务局提交销榜申请和相关整改材料,申请退出“黑名单”。对失信情况特别严重的“黑名单”企业主体,市商务局可依法依规认定其不得修复信用。
(二)“红名单”退出方式。一是有效期内被其他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二是经异议处理,“红名单”主体认定有误的;三是“红名单”主体主动申请删除其诚实守信行为信息的;四是“红名单”管理的期限为3年,有效期届满自动退出。有效期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为准。
(三)“黑名单”退出方式。一是企业主动修复失信行为,经市商务局审定同意;二是经异议处理,“黑名单”主体认定有误的;三是“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3年,有效期届满自动退出。有效期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