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金融局、大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12 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 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 号)、国家卫 生健康委等 8 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 见》(国卫老龄发〔2019〕61 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等 12 部 门《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豫卫老龄 〔2020〕4 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等 8 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老龄〔2020〕5 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 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健 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 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健康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郑州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抓出成效。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