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委,各受委托执法单位:
为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处罚裁量合理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卫生健康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制定了《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