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完善村卫生室综合服务功能,改善农民就医条件,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市农村实际,郑州市卫生局对2008年出台的《郑州市标准化村卫生所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郑州市标准化村卫生所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