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豫财税政〔2018〕2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财税政〔2018〕105号)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7件。现将《郑州市财政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郑州市财政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