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各区县(市)医保分局、人社局,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部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38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现就开展第六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项目计价单位、价格和计价说明(见附件)。
二、调整后的相关项目价格为郑州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格。各医疗机构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医保部门要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溯。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医保经办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要尽快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数据,及时做好各项衔接工作。
附件:郑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项目(第六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