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及时清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壁垒,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委对2022年10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委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30件,废止1件。